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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11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以来,各地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14个重点品种中多数合格率有明显提升。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贵州省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

  豇豆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全省各地均有种植,与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2022年全省种植面积53万亩,产量84万多吨,占全国豇豆总产量5%左右。由于病虫害多发重发、用药频繁,花果同期、采摘期间隔短,加之以小农户分散生产为主,豇豆农药残留问题突出,禁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同时存在,为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根据《农业农村部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压实属地责任,一是着力堵住蔬菜禁用农药管控漏洞,加强生产过程监督检查,强化豇豆上市前农药残留速测把关,发现豇豆种植基地有蔬菜禁用农药的,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督促指导豇豆生产主体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二是积极推行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三是加大产品抽查。用一年时间豇豆种植中违法使用蔬菜禁用农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豇豆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全省豇豆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二、治理重点

      (一)突出重点时节

  豇豆喜温不耐寒,各地种植时间、采摘期长短也不一样。各地要准确把握辖区内豇豆种植、采摘时间,全力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二)突出重点问题

  蔬菜禁用农药检出。重点是克百威、灭多威、三唑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等。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重点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氨菊酯。

  各地可根据用药实际,增加需要重点关注的农药品种。

  三、重点任务

  各地要在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针对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一)全覆盖排查建档。在豇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排查,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逐一建档立卡,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明确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监管名录要在每个生产期动态调整、及时更新,通过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汇总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二)创新生产组织方式。优化豇豆生产布局,根据监测情况,调减病虫重发区种植面积,扩大适宜区生产规模。重点产区推行基地化、规模化生产,提高豇豆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种植管理水平。

  (三)推动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以县域为单位按照《贵州省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方案》(附件2),根据本区域豇豆生产情况,制定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加强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筛选新型防治药剂药械,推行统一开方、供药和病虫害防治作业。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分时段落实病虫害监测、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四)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建立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促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实行专家包重点县、县乡植保员包村包户,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用药大培训,实现建档立卡种植户全覆盖。豇豆重点产区探索建立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加强关键时期巡查指导。

  (五)严格农药销售使用管理。各地要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农药,严管误导农民购买使用农药。督促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台账中增加蔬菜禁用农药的施用作物,跟踪核查销出的蔬菜禁用农药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现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六)全面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进入豇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做到每周巡查一次,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采取有效措施将豇豆收购主体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收购者、销售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有豇豆种植的地方,都要将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范围。

  (七)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以县为单位制定豇豆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发放到所有豇豆种植户。在不放松禁用农药速测基础上,在豇豆即将上市时积极开展常规农药速测,做到“用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注什么”。对从事豇豆生产的企业和合作社,督促严格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对从事豇豆生产的农户,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加强速测服务,每个生产期每户至少抽检一次常规农药。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不得上市。涉及禁用农药的按监督抽查程序实施定量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销毁;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持续跟踪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豇豆常规农药检测把关。

  (八)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各地只要有豇豆种植的,都要将其作为监督抽查的必检品种。2023年省级豇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500批,市(州)豇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00批以上且比2022年有所增加,县级监督抽查对所有豇豆生产主体全覆盖,省、市、县抽查时不得重复抽样。豇豆生产过程中,监督抽查重点检测蔬菜禁用农药;豇豆采摘上市时,监督抽查既要检测蔬菜禁用农药,也要检测常规农药。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严处罚违法生产主体,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九)推进全程溯源管理。督促豇豆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通过就近设置服务点、免费提供耗材等方式支持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豇豆收购主体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设立办公室。各地要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卡点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保障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农药质量监测、病虫害防控示范推广、豇豆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开展,支持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用好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推行豇豆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

  (三)强化技术保障。我厅将组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专家组,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治理效果评估等技术支撑服务。各地要根据当地需求组建专家团队,强化攻坚治理中的技术保障。要加强蓟马、斑潜蝇、锈病等豇豆主要病虫害研究,摸清病虫害发生规律、危害特点,研发集成综合防控技术。要对酶抑制法速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两类农药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科学选择速测设备及产品,提高速测准确性。

  (四)强化督促考核。豇豆等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已纳入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2023年将继续推动相关工作。在豇豆集中上市期向重点地区派出指导工作组开展攻坚治理效果评估,核实各地豇豆种植户建档立卡是否全面。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派驻团队、包县、暗查暗访等措施,下沉到田间地头核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地方给予通报或约谈,特别是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推动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022年12月18日前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一并报送我厅。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首批豇豆种植主体名录(附件3)报送我厅,后续根据生产季节特点动态增补。在豇豆上市期实行工作进展半月报制度(附件4、附件5),于2023年5月10日报送第1次信息,后续每半月报送1次,直至当年豇豆生产期结束。有设施种植豇豆的市(州),只要豇豆生产,就要上报信息。攻坚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豇豆种植户主体名录、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报送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报送的时效性、真实性与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挂钩。

  联系方式: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蔡兴洪、刘凯,电话:0851-85280922,邮箱:gzncpjg@163.com;

  厅种植业管理处,冯劲锋,彭彧骁,电话:0851-85285372。

  

  附件:l.贵州省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专家组

        2.贵州省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方案

        3.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4.豇豆抽样检测及执法办案统计表

        5.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情况简报

                    附件1-5.wps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28_77246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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