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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金融服务“三农”促进可持续发展

时间:2009-12-09 来源:  作者:
全国政协副主席 李金华

  核心提示

  连续五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与“三农”有关,其中强调“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如何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率全国政协视察团赴福建、吉林两省视察调研,就“三农”信贷等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视察团认为,从发展趋势看,在广大农村,能把农民带动、凝聚起来的龙头企业至关重要。但目前许多龙头企业和面向农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比较困难。如果银行能扶持这些企业成长起来,无疑会对加快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致富,增加农民就近就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将李金华同志的调研报告摘发如下。

  破解农村金融难题有路可走

  近年来,福建、吉林省农行在服务“三农”和支持中小企业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因地制宜开发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证实了破解农村金融难题并非无路可走。截至2008年末,福建省农行涉农贷款余额为544.7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量的53.74%,比年初增加59.3亿元,占全部贷款增量的34.38%。2009年年初至3月中旬,吉林省农行新投放涉农贷款31亿元,占全行新增贷款总量的92%。

  吉林农行已向农户发行惠农卡70多万张,授信37.7亿元,预计2009年增加发行惠农卡160万张,2010年农户授信总额达到110亿元,占全省县域农户正常生产信贷需求的55%。截至今年2月底,福建农行累计发放惠农卡37.6万张、激活率超过78%,农户小额贷款余额达到1.4亿元。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三农”和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福建、吉林农行结合本地特点,推出了“农行 龙头企业 农户”、“农行 信用社 农户”、“农行 合作社 社员”等新型保证担保和贷款方式。

  农行通过上述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把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农户有机地捆绑在一起,促进了农民、龙头企业和银行的多方共赢。

  福建、吉林两省农行领导对“三农”工作从试点启动、推进、深化到推广每个阶段都亲自研究、重点部署,选派敢于创新、心系三农的得力干部充实基层服务“三农”队伍。同时,号召全行上下把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确定为农行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目前已初步寻找了一条以惠农卡为载体,以缓解农民“贷款难”为突破口,以县域规模化融资和中小企业服务为基础,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具有农业银行特色的服务“三农”新路子。

  福建、吉林省农行认真贯彻执行总行政策,单独安排县域和“三农”费用,确保对服务“三农”的支持政策落实到位。福建省农行围绕三农金融部的组织架构、独立核算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改革,扎实推进服务“三农”工作:着力搭建组织架构和配套体系,充实“三农”板块人员,提升独立核算水平。吉林省农行将服务“三农”营销贷款目标与工资挂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行和员工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同时,精简县域支行内设机构,大力压缩机关中后台人员,充实“三农”客户经理队伍。2009年,还将加大机关人员分流力度,使农户客户经理占县域支行员工的比例达到34%。

  解决深层次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福建、吉林省农行转变思想观念,根据农村改革发展需要,初步摸索了一条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当地农村金融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普遍性和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成本高、相对收益低。尽管福建、吉林农行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实现了利息收入的增长,但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相比较,仍存在信贷风险成本较高等问题,经营效率还有待提高。如福建省农行“三农”板块信贷成本率1.46%,高于城市板块0.15个百分点,高于全行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同时,推广小额信贷,改善惠农卡用卡环境,需要在农村地区投放大量的电子机具和设备,前期投入很大。按一个重点镇布放1台自动存取款机(20万元/台)、5台转账电话(500元/台)的最低服务标准计算,布满全国1887个重点镇仅初期设备投入就需要3.8亿元,每年维护费用约0.4亿元;布满全国3.5万个乡镇共需初期设备投入约70亿元,每年维护费用约7亿元。在目前农村金融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这些设备的使用效率很低,几乎没有经济回报。

  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仍未解决,主要问题是担保体系不完善,担保成本过高。目前,中小企业贷款大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取得,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有限、收费高、授信率低,保证金一般也要由贷款企业自己负担一部分,企业经营成本较高。担保公司担保费一般在3%左右,保证金通常由企业缴纳5%,按照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5.31%)计算,如果贷款利率上浮10%,企业获得资金的综合成本高达9.31%。另外,小企业贷款的核保程序也非常复杂,要求高且效率低,往往错过了企业的资金最佳需求期,中小企业资金缺口仍较大。如2008年度福建省厦门市63家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需求20.6亿元得不到满足,漳州市规模较小的企业资金缺口约32.86亿元。

  农村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完善。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小,财产少。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缓慢,贷款基本上没有保险保障,在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后,农业风险又通过农户贷款传导并聚集到银行身上。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不仅农户的生产生活将遭遇较大困难,银行也会背上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这也导致一些金融机构的基层行不愿和不敢做大这块市场。因此,加快农业政策性保险及建立由政府、民间组织、农户与银行、保险等主体之间合理分担风险的长效机制是下一步农村金融发展的重点之一。

  建立长效机制谋求长久发展

  目前,农行正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开了个好头,但要谋求全国农村金融长久发展,还需要完善农村金融配套制度,引导全社会形成合力。

  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农行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做法和初步经验。福建、吉林两省农行的实践表明,只要理念正确,定位准确,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农村金融可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面向“三农”与商业运作能够实现有机统一,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能够双赢。建议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农行近年来服务“三农”的初步经验,分析原因,找出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方法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加以宣传和推广。

  政府在财税、金融政策上要对农村金融予以优惠。由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效益较低,又面临着一定的经营风险,政府必须建立扶持农村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尽快落实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凡是达到一定支农要求的金融机构,都给予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至少使其可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二是建立对特定信贷业务的专项扶持政策。建议对产粮大县粮农贷款、贫困地区的农户小额贷款给予相应的定向补贴。同时要明确补贴的机制和内容,提高补贴资金的利用效率。三是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金融机构,适度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其增加涉农贷款投放,实行有差别的风险问责、呆账核销等监管政策。

  要充分依靠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农村金融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加快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中突出问题的同时,重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和配置,充分发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在农村现有营业网点多、工作人员对农村金融业务相对熟悉等优势,释放县域支行的经营活力。同时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宣传力度,形成各类金融机构同心协力、分工合作的局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之路。

  政府要加快建设服务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由政府出资或多方筹资符合“三农”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或担保公司,带动各种担保机构的发展。同时,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保护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加快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应加强农业保险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和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增加补贴品种。同时,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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